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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北京市新办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(优化版)的具体时间?
答:按照税务总局工作安排,自2020年3月16日起,北京市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(优化版)。新办纳税人将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(优化版)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 2.可以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(优化版)的纳税人范围? 答:一是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;二是此前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;三是此前已经使用金税盘、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。 3.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(优化版)后,原使用金税盘、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开票方式有变化吗? 答: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(优化版),采取的是“新户新办法,老户老办法”,原使用金税盘、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开票及服务方式不会发生变化。 4.从哪里可以下载操作手册? 答: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(优化版)推行后,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(税务UKey版),可在右上角菜单栏中选择“帮助”,查看系统操作手册。 5.此前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,如果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? 答:此前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,可以在核定对应票种后,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 6.新办纳税人可以直接申领税务UKey么? 答:可以。新办纳税人可通过“e窗通”申领增值税发票并免费领取使用税务UKey。